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职业病防护设施_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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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职业病防治法》可知道,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常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2、防毒:隔离栏杆、防护罩、集毒风罩、过滤设备、排风扇(送风通风排毒)、燃烧净化装置、吸收和吸附净化装置。
3、防噪声、振动:隔音罩、隔音墙、减振器。
4、防暑降温、防寒、防潮:空调、风扇、暖炉、。
5、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采光及照明设计、视频):屏蔽网、罩。
6、防电离辐射:屏蔽网、罩。
7、3、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防生物危害:防护网、杀虫设备。
8、人机工效学:如通过技术设备改造,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有毒有害源;生产过程的中密闭、机械化、连续化措施、隔离作和自动控制等。
法律主观:
前面已经说过了,职业卫生的防护设施应该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我部有关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有:高边坡锚喷施工、尾水出口砼浇筑安模、塔机吊装、拌和楼吊装等,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防护: 1、“三宝”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2)凡在高处作业或悬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 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2、预留口防护 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防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一般1m见方或直径在1m以下的预留口,可用钢筋焊接钢筋网固定在预留口上,网目边长以8cm这宜,也可以在口的上面满铺木方或用有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3、“临边”防护 在尾水出口基坑开挖、卸料平台搭设中,临边的一面要有防护措施,须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4、攀登作业的防护 在尾水出口砼施工中,随着坝体的上升,必须有攀高作业,攀登作业容易发生危险,因此在整个施工工期内,所有各类人员的上下都必须在规定的通道行走,不允许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攀登时,不管使用哪一类和形式的,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 5、悬空作业的防护 进行构件吊装、钢筋绑扎及砼浇筑等悬空作业时,所用的索悬脚手板、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及工具,应为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本工程主要的悬空作业为钢筋绑扎,绑扎钢筋时,注意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 6、交叉作业的防护 施工现场支模、拆模、拆脚手架上下不同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隔离距离,就应该设备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即主要张拉安全网,要根据负载高度来选择平网的宽度,安全网上所有的绳节或,必须固定。 7、作业警示、监护 在高处作业范围以及高处落物的伤害范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和落物伤人。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了解到 高空作业坠物 的预防措施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方面是人为因素,对于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另一方面是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在高空做事前应该检查好现场设施设备的状态,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以上就是高空作业坠物预防措施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1、使用防护设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施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和实施方案;
(4)建立、健全建立、健业病防护设施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这里提到了一个法规,名字叫《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该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大类。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职业病危害因素卫生防护设施设计要求
50033—2001)和《建筑2.7.1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将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和3个类别,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督检查。”50019—2003)及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局部机械排风系统各排气罩必须遵循设计原则,罩口风速的大小须保证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人罩内。通风系统的组成、管道材质及其分布应当合理,容易凝结蒸汽和聚集粉尘的通风管道、几种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烧或形成更为有害、化合物的通风管道应设单独系统,不要相互连通,说明通风时换气次数。设计中应有控制二次污染的措施,当使用循环风时,进风须经净化,进风中粉尘或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该物质容许浓度的30%。
防腐蚀设计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酸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的车间,应设计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应有一定坡度的坡向排水系统。
2.7.3
防噪声设计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应有消声、吸声、隔声及隔振、减振措施,并根据噪声、振动的物理特性合理设计,使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防高温和热辐射、防潮湿、防恶臭设计要求防高温和热辐射、防潮湿、防恶臭设计措施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车间采光照明分别按照《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照明设计标准》(GB
2.7.6
报警装置设计在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质或易挥发性物质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地方,必须设置固定式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器和通风设备。
生活卫生设施设计
生活卫生设施设计方案包括新建企业职工食堂、托幼机构、浴室、卫生医疗机构,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要求。车间应设置饮水设施,并应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厕所、女工卫生室,按车间卫生级别要求设置淋浴间。改建、扩建、续建项目中的生活卫生设施必须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实施。
应急救援设施设计新建企业根据生产性质应设置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及应急救援设施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2.8
01
2.7.2什么项目需要做三同时?
以上内容参考:02
职业卫生三同时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也就是说,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在设计阶段,我们需要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项目完成建设后,我们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分类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进行统一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依据《中华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为了做到这一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进行统一设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并且所需的费用也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中,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到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施、除尘设备、噪声控制设施、防腐、防毒等设施,需要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进行综合考虑。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检测单位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和验收,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由谁承担?根据《中华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承担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关费用。也就是说,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中,并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此外,如果建设项目涉及到使用职业病危害较大的物质或者从事职业病危害较大具体哪些项目属于一般、较重和呢?我们一般参考的是《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里面就根据行业类别的不同,对项目进行了分类。的作业,建设单位还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护。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重要保障。建设单位需要在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充分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时应当注意,职业病防护设施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果建设项目涉及到职业病危害较大的情况,还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前,应当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职业病防护是指,作业人员长期在一个环境中作业会产生的身体某部分的性伤害,一般最容易造成伤害的比如呼吸系统的尘肺,矽肺,石棉肺等,听力系统上的失聪等。所以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很必要。只有在主观意接着又说明了“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识上有保护自己的思想,才能不被伤病所困扰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法律主观2.7.5:
系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作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防止发生职业危害的一切技术措施。
2.7.8a. 防尘
b. 防毒
d. 防暑降温、防寒、防潮
d. 防非电离辐射(高频、微波、视频)
g. 人机工效学
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c. 防噪声、振动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针对不同的职业病有不同的防止措施!请说明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