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将如何影响婚姻生活_民法典怎样影响生活
民法典将如何影响婚姻生活_民法典怎样影响生活
民法典将如何影响婚姻生活_民法典怎样影响生活
2020年5月《民法典》增设的30天离婚冷静期在十三届会议上表决通过,此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的政策一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众多网友的热议,大家主要争议的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需要冷静期吗?30天的冷静时间是否有必要?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两夫妻真要走到离婚的那步很少会一时冲动,致使他们不愿再一起生活无论是因为性格不合,亦或是家庭关系无法再和谐相处,或是某一方做出违背并伤害夫妻情感的恶劣,作为夫妻二人的亲戚朋友多少会给予劝慰与和解的机会,毕竟婚姻不易,每个人都希望能与曾经相爱的人厮守终生。
但是如果夫妻二人仍旧无法调和,没有办法忍受一起生活,在一起只会加重彼此的怨恨以及家庭矛盾的升级,为何不放过彼此呢?如果他们有孩子,那他们肯定也会为了孩子考虑再三,但是为了婚姻幸福与和谐的家庭关系,非要为了孩子而将没有情感的夫妻捆绑在一起也是没啥意义。
如果夫妻二人没有孩子,他们的顾虑肯定大大降低,但是婚姻毕竟不还有离婚损害赔偿条款规定中增加第五项“有其他重大过错”,意味着,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中,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无特殊情况下,直接由母亲抚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生活需求必要负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小孩子过家家,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就跑去离婚,毕竟离婚后带给双方特别是对女性来说,会增加不少的和精神压力,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走到离婚那一步。所以都已经谈到离婚了,还需要冷静期这个“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吗?这样的时间设置真的有必要吗?
2、既然离婚需要冷静期,为何结婚没有冷静期?
相信很多人都会想,既然离婚有冷静期,为何结婚的时候没有冷静期?因为一时冲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或是因为家人朋友的催婚,头脑一热就随便找个人嫁了,没有好好思考自己为何要结婚,婚姻对于自己的意义是什么,什么都没有想清楚,就这样贸贸然地走入自以为美好的婚姻殿堂。
恋爱的时候充斥着风花雪月,但婚姻有的只是柴米油盐。一见钟情虽然美好充满梦幻色彩,可是没有认清现实,特别是还不够了解另一半的时候,没有给足冷静期,带着各种美好的想象与人结婚,可婚后才发现生活中的各种琐事与一地鸡毛给自己泼了一大盆冷水,若无法接受婚前婚后带给自己千零六十三条巨大落感的时候,该如何面对婚姻,如何去接受痛苦的后半生?
如果结婚前能冷静的想清楚,眼前这个人是否值得自己托付终生,也可以多听取下长辈和身边朋友的意见,或是给彼此多一些思考的时间与考验的机会。
但正是因为不够了解彼此,闪婚之后更容易闪离,因为冲动而结婚不会导致离婚率更高吗?如果只是设置离婚冷静期,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什么规定?对结婚冷静期无动于衷,岂不是本末倒置?
3、想持续婚姻,结婚冷静期比离婚冷静期更重要
现在民法典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没有结婚登记的一律以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
一、事实婚姻的特征: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民法典》千零四十条 【婚姻家庭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 结婚 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
法律依据:法律分析:新颁布的《中华民法典》对的生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通篇贯穿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保障合法权益,大到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等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体现了对权利的充分保障。
《中华民法典》
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中华民法典》和《婚姻法》相比,有些新规定,比如婚姻冷静期制度,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和经济秩序,适应特色发展要求,弘扬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协议离婚双方在登记离婚登记30日后30日内再次申请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
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主观:
2022年婚姻法内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一方的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 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民法典》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民法典》
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