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中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谈自身感受(200字)
法律分析: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由2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021年6月11999年6月28日日开始实施。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教育目的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9年6月28日令第17号公布 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2年10月26日令第66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修正)
法律分析:预防未成年人在中处于弱势之位,一方面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易受到外界的和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所制定的法律的主要参照物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考虑的不够。未成年犯罪法的教育目的:1、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2、使未成年人懂得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3、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4、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我们应当动员全的力量,齐抓共管进行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愿所有的未成年人孩子加强法制观念,成长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条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中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哪年颁布的?
《中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由中华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法律依据:《中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关注程度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并颁布。
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何时起实施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令(第17号)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