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_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_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_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中华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参见该法条)。
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和附则。
《劳动合同法》
(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规定,劳动者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华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害的,被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员工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损失额度较大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公司错,公司给你赔偿。
现在是你错了,为什么要给你赔偿?要赔偿,也是你向公司赔偿。
原文: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应该看看《劳动合同法》参照你的合同条款,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然后根据律师的建议,公司争取你应得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是有关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追究刑事的。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款(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我国的 劳动法 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有权进行解除这类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项有什么规定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的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对相关的用人单位的权益也进行了相应的保护。规定相关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有权对这类人的劳动关系进行相应的决定,符合我国的劳动用人程序和相关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行为。
《劳动合同法》:前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后者规定了用人单位如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者只是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列举,后者将需要进行的赔偿方式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特色法律体系中属于法。拓展资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