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证书是按照检定规程检定出的证书,具有法律效率。校准证书是按照要求根据校准规程出的,相对而言比检定项目可能要少些,要求没有检定高,只出数据,可以不判定是否合格。检测报告,只要根据图纸、文件要求检测,可以不是计量产品,例如:一般的工件都可以,一般说来如果是送鉴定机构检定不合格的,有出具检测报告或检测通知书。
计量检定规程_计量检定规程包括
计量检定规程_计量检定规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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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检项目有计量检定规程且计量测试所对该项目也建标,计量测试所具有出具检定证书的资格情况下,出具检定证书注意:《计量法》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2、所检项目还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或有校准规程,出具校2、负责计量检定、 校准或者测试工作, 并保证计量检定、校准或者测试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准证书。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校准: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法制计量学通用基本名词术语》将“检定”定义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法制计量学通用基本名词术语》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装置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作。
当地计量局下属的计量所进行标定检定,有限公司性质的检定机构也有,但是权威性没有省市级的高。一、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
1、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2、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3、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1、法律制约力不同。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2、依据不同。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3、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
4、检定的项目多于校准。检定包含定性试验和定量试验两部分内容,是对测量仪器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校准一般仅涉及定量试验,只评定示值误。
5、结果报告的形式不同。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通常发给校准证书。依据 ISO/IEC17025 : 1999的规定,有规程一类的技术依据可以不给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因此检定证书一般只提供允许误或误极限,不给出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为了对测量仪器所得测量结果的正确性提供一种量化的声明,校准需要通过建立测量溯源性和提供测量不确定度,使用户建立对校准获得的测量结果的可信度。
从技术角度讲,没有本质区别。从其他角度分析,具有以下区别:
(1)校准不具备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的行为;检定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2)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技术要求的全面评定。
(3)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
(4)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5)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结果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
(6)检定要依据检定规程给出检定周期。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证书有效期内给出的量值有效。校准一般不给出校准周期 (也可给出建议的校准周期)。 校准结果只表明在校准时,计量器具
所复现的量值。
一的量传体系,仅仅采用检定作为惟一合法的方式。事实上,检定中已包含了校准。
不是的!
(一)本办法规定内(1)容量法检定容器的装置安装及管路连线;容的执行情况;有检定规程的计量设备,一般要求检定。贸易、结算类计量设备通常属于这种情况。
但是,有许多计量设备并没有检定规程,因此,只能参照类似检定规程。某些计量设备没有合适的参照规程,可根据需要,自行提出指标,送计量检定部门比对校准。
校准和检定的区别: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校准: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作。
检定: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2、对象不同
校准: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3、性质不同
检定: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4从上多数看,检定是属于法制计量范畴,其对象主要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而大量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般通过校准进行管理。但我们对校准没有给它一定的地位,实施单、依据不同
校准: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
检定: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
5、方式不同
校准: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
检定: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检定属于法定授权,非机关或者相关部门很难拿到授权,即便技术实力足够。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1.装置使用及技术应用(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九条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一条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二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
法定计量检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十三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建立计量基准、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四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五条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四)用户投诉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七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第十八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二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吊销计量授权证书,由发证部门决定。
第二十一条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违法失职、,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二十二条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考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考核工本费。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申请书、变更授权项目申请书以及计量授权证书的式样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怎么做计量检定原始记录 看你做什么计量器具的原始记录,最简单的是找相对应的国标,国标附页有原始记录样张,根据样张上的内容填,不过你参加过计量培训吗?计量培训应该都有教
7、法律效力不同: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表明量值误,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拉力试验机怎么做计量检定?
哪些机构可以做计量检定
这个你要去查别人的资质。计量检定的话要仔细查每一样资质。
求电子称检定原始记录
规程后面有~~你自己照着做一个啊
计量检定费用怎么入帐
1.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物件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生产、科研领域和生活等各方面,在整个计量立法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全国量值的统一,首先反映在计量器具的准确一致上,计量器具不仅是监督管理的主要物件,而且是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基础。
2如果是材料仓库或车间生产使用的,记入制造费用,
3.如果是成品仓库或销售部门使用的,记入销售费用,
4.如(3)能绘制大容量检定时的测量部位和其他表示容器结构的草图。果是管理部门使用的,记入管理费用
博罗计量检定
大容量计量检定
大容量计量检定
1.工种定义
使用容量计量标准调整、修理和检定大容量计量器具。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500升以上的各类计量罐、储液槽(立式金属罐、卧式金属罐、球型罐、船舶液货计量舱)等容器。
3.等级线 初、中、高。
4.学徒期
两年,其中培训期一年,见习期一年。
初级大容量计量检定工
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的概念和常用量的法定计量单位;
(2)误初步知识和资料处理一般常识;
(3)力学初步知识;
(4)机械制图初步知识。
2.专业知识
(1)大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量值传递的一般知识;
(2)简单大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规程;
(4)介质的温度、密度、质量、流量、流速对容量测量的影响。
(1)储存物料的理化特性及安全防护知识;
(2)测量物料液面高度、温度和采集物料试样的位置、方法;
(3)线性插值的方法。 技能要求:
(2)正确处理测量资料,编制容积表。
2.作技能
(1)按检定规程检定简单大容量计量容器;
(2)正确测量物料高度、温度和水垫高度;
(3)看懂容器结构图。
工作例项:
1.检定立式罐、编制立式罐容积表。
2.用几何测量法检定卧式罐容量。
中级大容量计量检定工
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和常用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方法;
(3)力学基础知识;
(4)机械制图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
(1)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系统;
(2)常用大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规程;
(3)水准仪、经纬仪的工作原理,结构和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4)玻璃液位计、浮力式液位计、静压式液位计及液位计的工作原理;
(5)金属材料受力后被拉伸和压缩量的测量。
(1)流量仪表的一般工作原理和正确使用方法;
(2)拉格朗日插值方法;
(3)微机作应用的一般知识。
技能要求:
(1)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大容量计量检定装置;
(3)应用金属材料受力被拉伸的原理计算在常压下检定、高压下使用的容器的容积; (4)计算在常温下检定、在低温下使用的容器的容积。
2.作技能
(1)按检定规程检定常用大容量计量器具;
(3)使用微机编制容积表。
(1)正确测量容器的倾斜资料并编制、修正容积表及修正引数;
(2)根据流量仪表输转物料的有关引数,正确计算标准状态下的体积和重量;
高阶大容量计量检定工
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方法和单位改制中的换算关系;
(2)误和资料处理的基础理论知识;
(3)力学基础理论知识。
2.专业知识
(1)量值传递的主要方式;
(2)复杂大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规程;
(3)应用三角函式求容器的有关引数;
(5)三角测量法和测距法的测量原理及测量方法。
(1)国内外大容量计量新技术概况;
(2)流量计量器具的一般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
(3)储存物料的工艺流程,对物料体膨胀的影响及误来源。
技能要求:
(1)根据大容量检定原理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改革工具的设想和图纸;
(2)计算液面测量标准,并正确评价液位测量仪表的准确度。
2.作技能
(1)按检定规程检定复杂大容量计量器具;
(2)分析判断大容量测量仪器的故障,并提出解决措施。
3.其他.
(1)能分析物料交接量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能编写大容量计量检定的作规范;
(3)传授大容量计量检定技艺。
计量检定周期就是对于某一台套计量仪器仪表来说,每隔一定时间(一年,两年等),都要由计量监督部门指派具有检定资格的计量人员进行校验,测试,以保证仪器仪表的计量准确度.这一检定间隔时间即为计量检定周期.
计量检定员证怎么考取?
可咨询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在当地可以培训的,提交申请安排培训考试就可以。有些科目当地是培训不了的,会给你开介绍信到有资质的机构去培训。
1、 正确使用、维护测量标准的检测装置;
3、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拒绝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未在有效期限内的测量标准进行计量、校准或者测试;
5、拒绝修改计量检定、校准或者测试原始记录;
6、拒绝伪造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者测试报告;
7、拒绝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我国《计量法 》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计量 (?) 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执行(?)。
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
出现在鲁迅 《书信集·致孟十还》:“因此,不得已,将概要并原本送上,乞为补摘,并检定已摘者是否有误。”
(2)调整液面计的零位;钱锺书 《围城》三:“爸爸妈妈对我姐妹们信任,从不干涉、检定我们的朋友。”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有以下:
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作;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
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
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
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检定”的意思是检查审定。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
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1、第十条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是否已经编写该规程,如果已经编写了,计量检定(注意是检定)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第八条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2、如果没有规程,可以找相关的校准规范或技术规范。
3、如果都没有,须根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制定校准方法(必须通过验证)。
根据该设备依据的生产标准或者技术要求制定校准规范,进行计量校准。
根据实际情况来要求,也有好多计量器具是非标的.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质检总局批准,不得随意改动计量检定规程。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对直接人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
(3)储存物料交接量和3、所检项目有计量检定规程,但计量测试所对该项目没建标,出具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储存量的计量方法及有关资料的测量、计算;3.其他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是:
1、目的不同1、对象不同-检定的对象是《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
2、目的不同-检定目的是对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校准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确保量值准确。
3、依据不同-检定依据的是检定规程,计量检定规程是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所做的技术规定。校准依据的是校准规范,可以参照检定规程执行,也可以经校准方和用户双方商定自行确定校准方法。
4、方式不同:检定只能在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经授权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校准可以采用自校、外校或自外校结合的方式进行。
5、性质不同:检定属于强制性,校准不具有强制性。
6、有效期不同:检定证书上要求给出有效期。校准证书一般不给出有效期
8、结论不同: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不需要给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