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观念在今天还是值得借鉴的。
生产观念的缺点_生产观念的典型表现
生产观念的缺点_生产观念的典型表现
生产观念的缺点_生产观念的典型表现
生产观念促使生产数量跟不上。生产观念会让企业破产,事实干那行观念不对都容易造成损失的。目前信息时代生产观念一不重视就造成产品积压等,生产观念和意识都是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区别:
1、对消费者的看法不同:
生产观念认为,消费者喜欢随处可见、价格低廉的产品。
产品观念认为,消费者会买具有做好质量、性能和富有创造力的产品。
2、对产品的关注点不同:
生产观念更加关注产品的数量,即产品有无和产品的多少。
产品观念更加关注产品的质量,即产品的品质和产品的改良。
3、应用在企业管理中的侧重点不同:
生产观念认为,生产导向型的企业管理层总是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低成本和大众分销。经营者战略重点在于提高生产和分销效率。
产品观念认为,经营者战略重点在于战略集中于改进产品。往往造成虽然产品质量优良,但是产品单一,款式老旧,包装和宣传缺乏,在市场营销管理中缺乏远见。
二、联系:
产品观念是生产观念的后期表现。从本质上讲,它们是相同的,都属于生产者或卖方导向的经营理念,仍然以生产者为核心。不考虑消费者或消费者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就不可能获得市场,创造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生产观念
百度百科-产品观念
精益生产在我国各行各业都有应用,并且都有很好的效果,相比之下,我国传统生产方式有着哪些弊端呢?
1、企业生产缺乏柔性,对市场反应能力低
所谓“柔性”,就是加工制造的灵活性、可变性和可调节性。现代企业的生产组织必须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变性,要求在短时期内,以最少的资源消耗,从一种产品的生产转换为另一种产品的生产。但传统生产管理模式是以产品为单位,按台份编制生产的。投入产品与调整产品对整个影响较大,再加上企业生产的反馈信息比较慢,下月初才有上月末的生产统计资料,无法实现动态调整,生产滞后,导致生产系统速度慢。
2、企业的“多动力源的推进方式”使库存大量增加
所谓“多动力源的推进方式”,是指各个零部件生产阶段,各自都以自己的生产能力、生产速度生产,而后推到下一个阶级,由此逐级下推形成“串联”,平行下推形成“并联”,直到的总装配,构成了多级驱动的推进方式。由于生产是“多动力源”的多级驱动,加上没有严格有效的控制和全厂的同步化均衡生产的协调,各生产阶段的产量必然会形成“长线”和“短线”。长线零部件“宣泄不畅”进入库存,加大库存量,而短线零部件影响配套装配,形成短缺件。然后,当“长线”越长,“短线”越短时,使各种库存不但不能起到协调生产,保证生产连续性的作用,反而适得其反,造成在制品积压,流动慢,生产周期长,给产品的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劳动生产率,以及对市场的反应能力等方面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
2、单一产品的“大而全”、“小而全”生产结构
现代化大生产是充分利用发达的分工和协作,组成专业化和多样化相结合的整机厂和专业化的零部件厂。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消费者的价值观念变化很快,消费需求多样化,从而引起产品的寿命周期相应缩短,为适应市场需求环境的变化,必将使多品种、中小批量混合生产成为企业生产方式的主流。长期以来,我国“大而全”、“小而全”生产结构方式,不仅是一种排斥了规模经济效益的、效率低下的生产方式,而且也排斥多样化经营,靠增大批量降低成本生产,这样非常不利于企业分散风险,提高效益,促进企业顺利成长。
4、企业生产与作业相脱节,控制力弱
传统生产管理模式在生产的编制过程中,是以产品为单位进行的,但又由于各生产阶段内部的“物流”和“信息流”是以零件为单位,因此,作为厂一级的生产只能以产品为单位,按台份下达到各生产阶段,即有关车间,而不能下达到生产车间内部。生产车间内部则根据厂级生产,以零件为单位自行编制本车间的生产作业,由于各生产车间的工艺、对象和生产作业的特殊性和性,致使各生产车间产量进度不尽相同。而厂级是以产品为单位编制,对各车间以零件为单位的生产作业不能起到控制作用。
一方面表述含糊不清,缺乏可作性,另一方面又出现很多不合情理的逻辑上的漏洞,乃大败笔。如果作为一种指导性而非强制性的文件,安全生产法提出的这些要求或许是不错的。可是,将这样一些大而无当的东西纳入法律规范,那实在不妥。任何条文,如果一定要写入法律,那就必须有可作性,否则就只能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
一、安全生产法用了整整一章(第二章),极大的篇幅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进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包括配备专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等等,还包括对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能力要求,甚至还包括较大危险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员工宿舍与车间、仓库不能“三合一”等纯粹技术方面的要求。与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则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提出了非常细致甚至不合情理的要求。
企业主体应由专门的规程规范,或者与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来明确,不宜由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来确定。某设备或某生产场所是否应该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该有哪些内容,是“有电危险”还是“谨防烫伤”,这些在针对该类场所或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中就可予以明确。什么样的机器设备应该有什么样的作规程,在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中明确。哪些危险有害因素应该告知企业员工,哪些岗位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这也都是技术标准应该解决的问题。
二、落实安全生产制存在的不足
1、安全管理落实不下去,执行力不够;
2、安全培训起不到实际效果,走过场;
3、安全生产管理全员参与主动性不够;
4、管理重违章罚款不重视激励的作用;
5、纸上谈兵多,缺乏实战化应急演练;。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安全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落实管理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自觉性;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这就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制,层层落实,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的自觉行动。
2、注重实效,强化培训,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制度通过分层次分内容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通过各级的安全教育,管理层提高HSE意思,执行层提高专业知识,作层提高作技能,从而达到全员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3、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工作是全员的,安全工作是全方位的,安全工作是全过程的,安全工作是全天候的,一个项目从施工设计就要开始安全工作,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识别、评价并控制可能出现的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可断断续续,时紧时松,只要有生产就必须抓安全。
4、以人为本,注重激励,调动每位职工安全工作积极性安全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行为是占主导地位的,贯穿作业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必须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以人为本。既要有一定惩罚措施,也要多运用正面激励,可以根据各级的安全制,对完成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也可在各个班组中评选一批安全标兵,代表要涵盖各个基层,满足个人荣誉感,体现“全方位”的管理。
5、开展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实战化演练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并按班组成立活动小组。识别出可能存在危害的环境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组织监督落实。继续利用STOP卡等危害识别手段,及时改正不安全的行为,并能以隐患报告单的形式上报。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各项防范措施实效情况下采取的紧急措施,目的是防止意外的扩大和减小意外造成的损失,必须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用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持续改进,确保应急设备的可靠性。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人员、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制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规程和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生产观念,又称生产导向。
这是一种传统的、古老的经营思想。其核心思想是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以生产为中心,以产定销,从扩大生产中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这种观念适用于以下两种条件:一是市场商品供应短缺,供不应求;二是单位成本高、售价高,因而销路不畅的产品,必须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
2、产品观念。
认为消费者欢迎质量、性能和特色最多的商品。因此,企业只要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就一定能畅销和获利。这种观念适用于商品经济不甚发达的时代。
3、销售观念。
本世纪20年代末,西方市场形势变得愈来愈严峻,特别是"大萧条"时期,大量产品供大于求,销售困难,竞争加剧。销售观念主张强化推销的观念,强调运用推销技巧,千方百计诱使消费者购买更多产品,而不顾其是否真正需要。
4、市场营销观念。
这是一种与上述几种观念截然不同的全新的经营思想,虽然在很久以前它就开始萌芽,但直到本世纪50年代中期在美国新的市场形势下才得以形成并迅速获得推广和发展。市场营销观念是一种以顾客需要和欲望为导向的经营哲学,它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看作是一个不断满足顾客需要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制造或销售某种产品的过程。
5.市场营销观念。
是一种补充和修正的市场营销观念。强调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个别的、眼前的需要,而且要符合消费者总体和整个的长远利益。企业要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企业利润和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统筹兼顾,求的三者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品导向观念指的是以顾客的需要和欲望为导向,集中体现了消费者。这种观念可能会危害教育的质量,因为学历轻能力之风可能会降低教育投入的效益。此外,市场营销组合理论也是生产者导向观念的反映,而不是市场利益。"泛娱乐化"思潮也可能会对大学生价值观念产生消极影响。
以产品为导向的理念专注于创造高质量的产品和实现组织目标,但最初可能会导致销售额下降.这种方法还可能导致缺乏对个人和整个的长期福祉的关注,并减少产品的积极影响。
企业经营观念(哲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如何看待顾客和的利益,即如何处理企业、顾客和三者利益之间比重的关键。无论是西方企业或我国企业经营观念思想演变都经历了由“以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顾客为中心”,从“以产定...